科技化監測、治理多年,PM2.5濃度雖然有所下降,但出于幾十微克/立方米上下波動,為什么屢治屢反復?
在每月的全國質量預報會商中,總能看到京津冀或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“主要污染物為臭氧”,即使已經過了臭氧污染高發的夏季,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?
VOCs治理方案中總會提到“協同治理”,不是說“專業有專攻”,如此一來與“專整專治”不矛盾嗎?
VOCs和PM2.5、O3存在怎樣的關系呢?
很多人都知道,VOCs通過一系列的光化學反應可以形成顆粒物和臭氧,因此成為了PM2.5和臭氧的重要前體物,也因此,我國意識到治理VOCs是大氣污染防治的一個關鍵。
資料顯示,VOCs污染源種類繁多,涉及我們生活生產的方方面面,總的來說,包括可分為自然源和人為源。研究顯示,人為源排放量達到 1510 萬噸,較自然源約高約40%,其中包括建筑裝飾、油煙排放、垃圾焚燒、秸稈焚燒、服裝干洗等生活源,和汽車、輪船、飛機等各種交通運輸工具的排放。

而且各類VOCs污染源排放特性、組分都不盡相同,這也增加了VOCs治理的難度。目前應用*為廣泛的VOCs治理技術是吸附技術、催化燃燒技術和熱力燃燒技術是傳統的有機廢氣治理技術等。
除此之外,近年來我國VOCs治理技術得到了快速的發展,針對不同的廢氣治理需求,一些新的治理技術,如常溫催化氧化、低溫等離子技體、光解等技術也在不斷完善。
“從現有的技術來看,技術本身沒有問題,但實際上在很多情況下,很多污染源還沒有找到合適的技術,也就是說*佳適用技術還沒有完全界定。”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廢氣進化委員會秘書長欒志強曾表示。
由此可見,相對于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污染控制,VOCs管理基礎薄弱。很多專家認為,針對VOCs治理,源頭消減、過程控制、末端治理要三管齊下,還要加大新技術的推廣,在推進工業源和交通源VOCs減排的同時,也要兼顧農業源和生活源。
諸如石化、化工、工業涂裝、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是我國VOCs重點排放源,針對不同類型的企業以及排放物質的不同,需要采用不同的 VOCs實用治理技術,條件的復雜性決定了幾種技術工藝組合使用成為未來 VOCs治理的主要演進方向之一。
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領域首席科學家柴發合指出,“要實行PM2.5和臭氧協同控制,特別對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減排”。不管怎么說,將大氣中的污染物剝離開進行治理的思路是不對的,找準其中的關系,從關系中尋找突破,也不為一種好的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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